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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要前往大陸結婚時,
大陸受理結婚申請的機關,
為了避免重婚的情形,
需要民眾先辦理所謂的單身證明,
另外需準備與結婚對象間三代無血緣的證明,
辦理單身證明時,
需要先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的戶籍謄本五份(記事欄請勿省略)~
若曾離婚或配偶已死亡者,
需另外申請離婚協議書(或離婚判決書)或前配偶的死亡證明書五份
申請後一週內,攜帶身分證及上開文件,
前往公證人事務所辦理~
相關單身證明及三代無血緣的聲明書內容,
歡迎來電洽詢民間公證人吳育芬事務所(02-2546-6123)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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