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好要租屋卻臨時反悔,竟然賠房東8萬多元?

1天都沒住到,房客卻賠了8萬多元!在今年早些時候,曾有一個房客,用通訊軟體與房東確認了租屋意向,更先後匯了1萬多元的房租、幾千元的電卡和房卡等費用給房東,但是兩人並無簽訂租賃契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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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育芬公證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