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往大陸使用的文件,通常都需要準備一式五份,

經過公證人公認證後,您手中會持有至少兩份正本,

公證人會留存一份,並發函將另外兩份正本送至海基會,

海基會會留存一份,並將另一份正本寄至大陸的公證員協會,

(視您要在哪個省分使用文件,就會寄到該省的公證員協會),

約莫一個月後(建議先電話詢問大陸公證員協會是否已收到文件),

您就可以持親自或請當地的親友持該正本,

前往大陸的公證員協會進行文件的比對,

公證員協會確認當事人手中文件與海基會寄去的文件相同後,

您就可以使用該文件囉~

兩岸文件往來公認證,

歡迎洽詢民間公證人吳育芬事務所~02-25466123

以下為相關流程圖~ 

流程圖.JPG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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