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持往大陸使用的文件,通常都需要準備一式五份,
經過公證人公認證後,您手中會持有至少兩份正本,
公證人會留存一份,並發函將另外兩份正本送至海基會,
海基會會留存一份,並將另一份正本寄至大陸的公證員協會,
(視您要在哪個省分使用文件,就會寄到該省的公證員協會),
約莫一個月後(建議先電話詢問大陸公證員協會是否已收到文件),
您就可以持親自或請當地的親友持該正本,
前往大陸的公證員協會進行文件的比對,
公證員協會確認當事人手中文件與海基會寄去的文件相同後,
您就可以使用該文件囉~
兩岸文件往來公認證,
歡迎洽詢民間公證人吳育芬事務所~02-25466123
以下為相關流程圖~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