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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為房東代付稅款 併入扣繳前租金計算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4446759

(2020-03-27 02:09 經濟日報 / 記者程士華/台北報導)

企業向房東承租店面、辦公室後,若房東要求代付稅款及補充保費全都要併入扣繳前的租金計算,企業須申報扣繳的金額也會增加。

官員表示,除一般個人房客承租外,不論是公司型態企業,或免用發票的小商號,都屬法定扣繳義務人,只要應扣繳稅額超過2,000元,給付房租等款項時,就有義務協助政府扣繳房東的稅款,並在給付日隔月10日前繳納扣繳稅款,並於隔年1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。

官員表示,房租是最常見的扣繳違章案件,像台北就有間A公司向某位王姓房東承租房屋,房東每月實收房租60,000元,但是又在租賃契約額外約定,要A公司負擔房東該繳的10%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,這些款項對國稅局而言都是房租的一部分,合計下來A公司每個月房租總額為68,112元。

*110年1月1日起,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率自1.91%調漲為2.11%

公證人解析:

什麼情形需要繳交「10%租金扣繳稅款」?

當符合以下3個條件,就需要繳交「10%租金扣繳稅款」

  1. 房東是個人
  2. 房客是營業使用,例如開公司、店面等,不是租來自己住
  3. 租金【超過】2萬元

什麼情形需要繳交「2.11%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」?

當符合以下3個條件,就需要繳交「2.11%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」

  1. 房東是個人
  2. 房客是營業使用,例如開公司、店面等,不是租來自己住
  3. 租金【達】2萬元

*若房東為外國人,非健保保戶時,就不需要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
 

怎麼計算「10%租金扣繳稅款」和「2.11%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」?

  租金含稅不含稅的差別在哪?

一、月租金3萬2千元不含稅

    (亦即房東每個月要實拿3萬2千元)

          對國稅局而言,房客代替房東負擔的稅捐,

    都是屬於租金的一部分,所以在計算實際的每月租金時,

    要以下列方式計算:

    月租金=房東實拿月租金額除以0.8789

    以房東每月實拿3萬2千元為例

    實際加上扣繳稅款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

    每個月房客負擔的租金為36,409元。

    1、扣繳稅款=36,409 x 10%=3,640

    2、補充保費=36,409 x 2.11%=768

    也就是,房客是從實際上每月的租金36,409元,

    先扣除3,640元及768元繳納給國庫後,

    再付給房東3萬2千元。

二、月租金3萬2千元含稅

    1、扣繳稅款=32,000 x10%=3,200

    2、補充保費=32,000 x2.11%=675

    房客付租金給房東時,需先從房租3萬2千元中,

    扣除扣繳稅款3,200元及補充保費675元繳納公庫,

    因此每月拿給房東的租金其實是28,12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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