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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發生時,被繼承人的遺產是如何分配的呢?
這往往也涉及到,
想要預立遺囑的當事人,
思考應該如何在遺囑中分配遺產~
首先,繼承人是誰?順序為何?
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,配偶有相互繼承的權利。
而依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,
血親的繼承人的順序則為:
1.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2.父母。
3.兄弟姊妹
4.祖父母
再者,遺產如何分配?
這就涉及所謂的應繼分~
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,
配偶與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時,
配偶的應繼分是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平均;
配偶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,
則配偶的應繼分為1/2,
其餘1/2再由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平分;
配偶與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共同繼承時,
配偶的應繼分為2/3,
其餘的1/3再由祖父母平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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