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消保處已審議通過的

【房屋租賃契約2.0】

即將上路~

主要有哪些重點呢~

一、租金

房東在租賃期間不得調漲房屋租金

二、契約

租賃期間至少30日,

位址只要能確認標的即可~

避免日租型套房衍生之弊端~

三、電費

電費不得超過台電標準,

區分「夏月」(6/1-9/30)

及「非夏月」分別計價,

房東多收會有罰則喔~

四、屋況修繕

原租屋及傢俱房東負責,

室內裝修經房東同意,

若有損壞房客自負。

五、終止租約

有法定事由可以提前終止租約,

但須在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,

未通知者須賠償他方違約金。

詳細可參考下列網站內容整理~

https://www.dd-room.com/blog/detail?blogId=5ef0b316f0e5480e547a0b72

 

租賃契約公證相關問題~

歡迎來電諮詢民間公證人吳育芬事務所~

02-2546-6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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