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消保處已審議通過的
【房屋租賃契約2.0】
即將上路~
主要有哪些重點呢~
一、租金
房東在租賃期間不得調漲房屋租金
二、契約
租賃期間至少30日,
位址只要能確認標的即可~
避免日租型套房衍生之弊端~
三、電費
電費不得超過台電標準,
區分「夏月」(6/1-9/30)
及「非夏月」分別計價,
房東多收會有罰則喔~
四、屋況修繕
原租屋及傢俱房東負責,
室內裝修經房東同意,
若有損壞房客自負。
五、終止租約
有法定事由可以提前終止租約,
但須在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,
未通知者須賠償他方違約金。
詳細可參考下列網站內容整理~
https://www.dd-room.com/blog/detail?blogId=5ef0b316f0e5480e547a0b72
租賃契約公證相關問題~
歡迎來電諮詢民間公證人吳育芬事務所~
02-2546-6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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